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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鄉村教師關愛基金旨在落實《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8〕44號)要求,資助鄉村特困教師,以實際行動幫助鄉村教師解決特殊困難,鼓勵全省鄉村教師長期從事鄉村教育工作,專心鉆研教育教學業務,扎根基層、無私奉獻。
資助對象:該基金的資助對象主要為:本人患重大疾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和城鄉醫療救助(含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后,個人負擔費用在5萬元以上,生活特別困難;或因遭受重大災害損失巨大、負債達5萬元以上的全省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和村莊學校(含中小學、幼兒園等)正式在編的特困教師。
申請條件:
1.愛國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師德高尚;
2.愛崗敬業,長期堅持在鄉村學校一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刻苦鉆研業務,模范履行崗位職責;
3.關愛學生,為人師表,甘為人梯,樂于奉獻。
4.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災害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申請辦法:凡符合資助的鄉村教師均可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山東省鄉村教師關愛基金申請表》,提供相應申報材料。經省教育基金會批準后予以實施。
發放標準:“山東省鄉村教師關愛基金”一次性資助標準為1至3萬元/人。特殊情況由省教育基金會理事長辦公會視財力情況研究決定。